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以“平安曲江,生态曲江”为目标,以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从严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山火肇事行为,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了政治稳定和群众满意,在林海碧波中树立了曲江自然资源的旗帜。
据统计,辖区连续3年未发生恶性非法开采案件,涉林刑事发案率连续3年持续下降,自然资源行业秩序明显好转,连续3年涉林案件考核优秀,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0人嘉奖,受到上级林业部门的表彰,为“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排头兵”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据了解,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加强领导组织,统筹谋划,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治理,摸排并办结涉黑涉恶线索31条,通过线索成案共立刑事案件11 宗,行政案件3宗,刑事拘留12人,逮捕10人,移送起诉2人,取保候审4人,行政处罚3人。通过“一案三查”,深挖扩线,查获乌石镇流坑村滥伐林木案背后的“保护伞”,并移交区纪委监委,3名“保护伞”被依法判刑。
维护行业秩序稳定,从严查处违法犯罪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先后开展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铁拳执法行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护林行动”“红线行动”“绿卫执法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其中,“护林行动”案件考核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共查处各类自然资源案件324宗,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10宗,土地矿产案件70宗,林业行政案件140宗,治安案件4宗。查处各类违法人员482人次,其中刑事拘留61人,批准逮捕41人,移送起诉62人,取保候审38人,行政处罚350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该局森林派出所破获“11·17”专案,是韶关森林公安建局以来最大的一起涉及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系列案,专案组共抓获并成功起诉14人。
狠抓森林防火工作,严惩山火肇事行为
近年来,曲江区自然资源局扎实有效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并按职责落实各项措施,把预防森林火灾、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打击山火肇事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去抓好落实。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重特大山火案件,迅速带领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收集现场证据,开展走访调查;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镇(村)、场干部、护林员深入山边林缘、重点林区和容易发生山火的地段开展巡查、排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区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对违规进行野外用火尚未构成森林火灾事件的行为坚决查处,达到治安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执行拘留,绝不姑息迁就降格处理;在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打击山火方面,收集典型案例,利用电视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森林公安防火工作,利用反面典型案例来提醒和教育群众提高防火意识。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查处森林火灾案件43宗,其中刑事案件11宗,林政案件27宗,治安案件5宗,查处违法人员24人,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1人,行政处罚14人,行政拘留5人,警告1人。
打好疫情防控战,遏制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主动承担起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的责任,积极投身到疫情需要的岗位。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相关病毒传播源头。其中,刘某军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大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据了解,曲江森林派出所在疫情期间雷霆出击,对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破获非法收购、出售、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共11起,其中刑事案件8起,行政案件3起,刑拘4人,逮捕4人,移送起诉9人,行政处罚3人,收缴各类野生动物50只。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局机关、森林派出所,基层自然资源所、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据介绍,该局以“5.22生物多样性日”和“6.25全国土地日”为契机,联合韶关市林业局、曲江公安分局等单位在罗坑和沙溪自然保护区、枫湾镇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共展览宣传展板20余个,悬挂横幅近10条,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2000余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提高了广大市民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调动了群众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
此外,该局在利用好森林公安简报和曲江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利用曲江发布、曲江110、平安韶关等微信平台推送关于队伍建设、好人好事、执法办案、林区防控等各项工作动态、工作成效,持续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见习记者】 叶志强
【通讯员】 唐忠祥 巨海宁 刘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