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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超高密度城市低空飞行全国标杆,各界热议深圳低空条例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结合深圳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促进深圳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对此,南方+邀请多位低空经济领域专家,解读《条例》的新看点。

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协会秘书长成涛认为,《条例》的发布具有“快”和“首部”两个特点。深圳及时捕捉到了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机遇,迅速制定并发布了《条例》,为低空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如今,深圳无人机送货、巡逻、运输、载客等应用场景百花齐放,编制相关标准和订立法律法规也是动作频频。深圳持续编织创新之网,让更多主体参与“天空之城”建设探索,让低空主体、低空场景、低空资源、低空环境等相互支持、共促发展。

打造超高密度城市低空飞行全国标杆

多翼创新创始人王洋认为,《条例》为低空经济产业指明了工作方向,也让深圳在全国低空经济产业版图的三个关键地位得以显现:第一是在全国低空经济中先行先试地位;第二是在低空制造领域的全国领先地位;第三,由于深圳的飞行环境非常特殊,人口密度和楼宇密度极高,因此,在超高密度的城市环境下进行低空运行,深圳已然成为了全国甚至全球的标杆。

如今的深圳,是“流动的深圳”。“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客流”“物流”低空新场景,使人们得以在进击的“天空之城”中窥探深圳的科幻气质。

低空经济蕴藏蓝海,场景是其产业发展的根本所在。只有不断将想象中的场景落地,变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才能赋予产业真正的发展动力。

这方面,《条例》坚持应用场景引领,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在本市开展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创新活动。“目前,深圳各区通过招标的方式,鼓励无人机服务供应商参与城市的应急救援和日常安全防范,在城市巡检方面充分发挥高科技优势,从而助推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形成一个应用链条。”深圳无人机行业协会会长杨金才表示。

美团无人机公共事务高级经理王震告诉笔者,美团无人机已在深圳建设完成全国首个无人机远程运行管理中心和无人机智能制造中心,并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11月,美团无人机已在深圳等城市8个商圈落地了22条航线,为19个社区写字楼、5个景区和1家医院提供无人机配送服务,并已累计完成用户订单超21万单。

王震表示,《条例》起草制定阶段,充分征求听取了企业、行业意见建议。从内容来看,涵盖了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各个链条环节。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布设物理基础设施,调动了社会各方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引导性;二是产业应用方面,将低空物流发展单独作为一条,统筹、加强低空物流即时配送服务应用;三是产业支持、技术创新方面提供了财政、人才、土地、核心技术攻关等全方位支持。

“我们将抓好条例实施的机遇,持续在深探索各类差异化场景,积极发挥运营企业实践经验及技术积累,为全市数字化飞行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建言献策。”王震说。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有效激活低空产业活力

当前,辐射链广、产业链条长、成长性和带动性强的低空经济,成为众多创新城市争抢的新赛道。深圳在低空经济相关领域无疑拥有强大的产业链支撑——经过20余年的发展,当地已形成集模具制造、平台开发、产品制造等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2022年产值达750亿元,占全国七成。

据悉,DJI大疆、中信海直、东部通航等1500余家产业链上企业覆盖了影像航拍、农业植保、物流配送、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生态监测等多种应用场景,无人机的应用早已经深入到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物流与供应链研究所副所长张翼举留意到,《条例》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空经济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产品。

“从物流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四流合一’是形成良好生态的重要基础,这‘四流’指的是物流、信息流、商流和资金流。金融领域的融资工具形成的资金流注入产业生态,将助力低空物流业驶入快车道。”张翼举特别提到,相较于其他物流运输的风险系数,无人机配送有所不同,要根据特点定制相应的保险产品。

而要打造这条“无人机全产业链”,还需要筑牢低空飞行的“技术底座”。

王洋留意到,本次《条例》对于低空基建的概括,较为全面且精准。例如起降的物理设施、通信导航和气象的物理设施,还有数字设施,基本上可以统称为物理基建和数字基建两大板块。

“首先,飞行器的运行要处在一个物理的实体世界,它需要有实体基建和这个数字基建支进行支撑。‘低空的路’是看不见的,它必须完全在数字世界里建构。因此飞行器的运行要依赖于实体基建,同时低空运行的规则必须依赖于数字化。”

王洋告诉笔者,《条例》专门提到了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低空基建的建设和运营,鼓励低空基建向社会去开放共享。一方面,基建的充分的开放和共享,是拉动整个低空经济活力的重点,只有共享才能产生足够大的经济的效益。另一方面,低空基建是低空经济运行的核心底座。要高效激活低空经济产业活力,最核心的问题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先行先试,在《条例》的框架内“多放少管”,才能让这座城市的“天空之城”不断“向下扎根”。

《条例》还兼顾了低空基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王洋认为,《条例》中专门提到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建立专用的低空基建,这将是未来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非常关键的一环,与社会资本参与共建共享开放形成了互补的关系。在应急和公共安全等低空场景,更多需要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求设立专用的基础设施,达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有助于提升低空经济的规模效应

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协会秘书长成涛认为,对于深圳打造低空经济产业集群,抢抓低空经济新蓝海,《条例》释放了极为关键的积极因素。

“《条例》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其中涉及低空经济产业多个领域,包括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无人机等,这些都是当前发展迅速的新兴产业,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成涛表示。

在市场主体方面,《条例》鼓励各类企业和组织参与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活动,包括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这不仅有助于推动产业的创新发展,也将促进产学研的合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

在应用场景方面,《条例》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应用,包括应急救援、城市管理、物流配送、交通运输、文体旅游等。这将有助于拓展低空经济的市场应用场景,提升低空经济的规模效应。《条例》还提出推动开通市内、城际、跨境等低空客货航线,支持探索在机场、铁路枢纽、港口枢纽、核心商务区等开展低空飞行联程接驳应用,将有助于提升低空运输的便利性和效率。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研究所执行所长王文博认为,深圳为低空经济立法,是将支持低空经济产业的各项措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化下来,意味着深圳低空经济的发展未来有法可依,也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中可能遇到协同、管控、标准、监管等一系列的问题指明了方向。

在张翼举看来,《条例》在政府层面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更有利于形成政府间的合力。在创新层面,《条例》明确了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更好地支撑了产业创新力和创新生态圈构建。

【撰文】徐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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