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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必扫,乱象必整!汕尾社会治安全面好转


南方网讯(记者/南小渭)2020年12月中旬,陆丰警方首次对外披露一起恶势力犯罪案:2017年初至2019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朱某祥以其为碣石镇后埔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为掩护,纠集宗族成员为团伙成员,凭借其家族势力大、人多势众的社会影响力,采用暴力殴打等手段,长期以来霸占碣石镇后埔海边,滥开滥采海砂,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矿产资源市场特许经营管理秩序,严重破坏了海边生态环境,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陆丰市公安机于2019年4月在汕尾市公安局的协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调集警力联合出击,在珠海、陆丰两地同时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打掉该恶势力集团。2020年6月18日该案一审判决。

这是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最新案例之一。黑恶必扫,乱象必整。去年以来,汕尾按照“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坚持以“六清”行动为主要抓手,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全市立涉恶九类案件同比下降近三成

2020年第二、第三季度,汕尾全市集中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做到“线索清仓”提速提质,“逃犯清零”穷追猛打,“案件清结”快办快审,“伞网清除”查深查透,“黑财清底”应缴尽缴,“行业清源”见质见效,取得了积极成效。汕尾市扫黑除恶办部署开展“线索清仓”行动,落实县级兜底,集中攻坚做好线索清零工作。去年10月中旬,汕尾市已实现中央、省交办应清线索全部清零。

在推进“六清”行动中,汕尾采取了一系列硬核措施: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地区和单位,以期达到提高效率、强化责任、推进落实的效果;实行约谈提醒,对工作落后的单位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实行领导约谈,当面反馈“问题清单”,压实层级主体责任。

此外,汕尾制定出台了《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督导工作方案》,确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导组实地督到点上,真正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了督导“撬动”作用。汕尾还实行亮牌考核,以开展平安汕尾亮牌考核工作为契机,制定出台《2020年度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市、区)考核办法》《2020年度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考核办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亮牌警示,加快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汕尾市公安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公安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高站位部署推动、高规格谋划布局,持续发起凌厉攻势,成功打掉了一大批涉黑恶犯罪团伙,带动了全市社会治安全面好转,去年全市立涉恶九类案件同比下降27.84%,毒品、涉枪、盗抢等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刑事犯罪持续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持续上升。

切实铲除黑恶犯罪的经济土壤

2020年12月下旬,来自汕尾法院的消息称,在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征程中,汕尾法院以“零容忍”态度对黑恶犯罪掀起凌厉打击之势,结案率达100% ,黑恶财产执行财产到位金额2.4亿多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汕尾两级法院党组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紧,坚持严打快审,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截至去年12月23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96件879人,其中涉黑案件40件253人,涉恶案件156件626人;审结196件879人,结案率100%。生效案件中,163名涉黑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36.2%。同时,审结涉黑恶犯罪“保护伞”案件9件21人。

汕尾全市法院坚持“打财断血”“黑财清底”,认真查明涉黑恶案件财产来源、性质、权属,充分利用追缴、没收、责令退赃退赔和判处财产刑等法律手段,彻底阻断黑恶犯罪死灰复燃的经济基础。截至2020年12月底,生效裁判的涉黑恶案件财产金额从2019年底1146余万元增至2.6余亿元,涨幅2133%;涉黑恶案件执行财产到位金额从2019年底20余万元增至2.4亿多元,涨幅超1199倍,切实铲除黑恶犯罪的经济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更是一场“法律仗”。汕尾法院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深入推动专项斗争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两级法院对内建立案件会商、专项督查、警务保障、应急处置等七项工作机制,对外与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建立案件通报协调、案件管辖、预防和打击“套路贷”三项工作机制,形成重点攻坚的打击合力。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积极参与行业整治,向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2条,发出加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47份,反馈47份,有效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整体防控能力,以决战决胜之势全力铺设法治之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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