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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警方查获5931条假烟,涉案金额155万


涉案金额155万元,龙门警方查获5931条假烟

近日,龙门县公安局依托“智慧新指挥”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截获一辆运输假冒伪劣卷烟货车,现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假冒注册商标 “中华、芙蓉王、南京”等伪劣卷烟总案值155万元。

涉案金额155万元,龙门警方查获5931条假烟

日前,龙门县公安局接群众提供线报,称在广河高速公路龙门县路段有一辆货车疑似运输假冒伪劣卷烟,并提供车辆外观特征及牌照信息。接报后,龙门县公安局依托智慧新指挥平台迅速指令相关警种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及当地烟草部门会合,立即前往现场核查处置。最终,执法人员成功在广河高速公路龙门县路溪段截停该运输车辆,并将货车司机李某祥当场抓获。经查,车上装有卷烟成品17个品种,共计5931条。经烟草部门初步鉴定,该批卷烟成品均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市场价值约155万元。

涉案金额155万元,龙门警方查获5931条假烟

据李某祥供述,他从今年4月起受雇于某纸皮厂车队一名包工头(在逃)运输假烟,除了佣金,该包工头每次还会给予其1000元好处费,并提供买家的联系方式让其帮忙确认收货。虽然李某祥明知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为赚“快钱”,他前后共运输了9次假烟,直到此次落入法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化俊豪 刘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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