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 > 珠海新闻 > 正文

总金额1520万元!珠海消费券第四期20日派发


关于派发第四期珠海消费券的通告

为支持珠海市各商家“520”期间促消费活动,让市民获得更多消费实惠,经研究决定,定于5月20日派发第四期珠海消费券。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摇号及派发时间

5月20日上午10:00

2.发放方式

在“最珠海”APP以摇号的方式发放,发放全过程由珠海公证处进行公证。

3.发放数量

本期共发放券包24.1万个,其中包括20万个50元的消费券包,3万个100元的消费券包、1.1万个200元的消费券包,发放总金额1520万元。

4.发放对象

已预约登记消费券申领的全体人员。在之前摇号批次中已中签的人员可通过本次摇号重复获取消费券。

5.券包设置

每个50元券包含2张20元和1张10元共3张消费券;每个100元券包含2张50元消费券;每个200元券包含2张100元消费券。

6.中签查询

已预约登记消费券申领的人员请留意短信通知,或主动通过登录“最珠海”APP、“最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观海”APP、“云闪付”APP的“中签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7.领取步骤

中签用户凭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登录“最珠海”平台,将消费券领取到指定支付费平台(可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3种支付渠道的任意一种)。领取后,消费券包将存放至对应平台的卡包内。

8.领取期限

消费者中签取得消费券后,72小时内未领取到指定支付渠道的,将自动失效。

9.使用期限

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14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失效并退回券池。

10.使用方式

单笔消费满40元可用1张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80元可用1张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1张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400元可使用1张100元消费券。

11.使用领域

在珠海市注册,已开通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任一商业支付功能的零售企业(汽车油品零售除外)、餐饮企业、景区门票、旅行社、酒店住宿、美容美发以及经批准营业的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等实体经营商家。

12.使用规则

仅支持在线下实体门店到店消费时使用,市民可通过”最珠海”APP、支付宝APP、“云闪付”APP等渠道查询可用券商家,或在消费前咨询商户是否可用券。

13.其他事项

消费券摇号期间,仍未预约登记的在珠人员可持续通过“最珠海”APP、“最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观海”APP、“云闪付”APP的消费券申领入口进行预约登记。第五期消费券派发安排将在近期通告。

珠海市商务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