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 > 清远新闻 > 正文

阳山:手机找回,结果失主反被抓了,怎么回事?


国庆期间,阳山县公安局全员在岗在位,落实落细各项安保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稳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用奉献和担当,向祖国盛世华诞献礼,为群众“平安+满意”保驾护航。

阳山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行政拘留2名违法人员。

近日,阳山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

10月2日凌晨3时许,城北派出所接毛某峰报称:在阳城镇北门路一超市门口,和朋友欧某浩被三名男子打伤。接报后,值班民辅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一边带事主到医院治疗,一边了解询问具体情况。

民警通过走访、查阅监控,初步锁定三名嫌疑对象。巧合的是,该三名男子不久前还曾到派出所报警称遗失了手机。

派出所民警一边不动声色跟进三名嫌疑对象的行踪,一边联合城东派出所积极寻找遗失手机。

当天早上6时许,民警通知三名嫌疑对象到派出所处理遗失手机的问题。8时许,民警帮涉嫌殴打他人的朱某胜找回其遗失的苹果手机,并将手机交还到朱某胜手上。同时经询问,朱某胜、朱某玮也对其参与打架斗殴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当日凌晨3时许,朱某胜、朱某玮等人在阳城镇北门路一商店店购买东西时,与正在前台结账的欧某浩和毛某峰发生身体碰撞,随后双方在商店门口发生争吵、打斗。

公安机关依法对殴打他人的朱某胜、朱某玮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殴打他人的欧某浩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记者】段灿

【通讯员】黄华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