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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惠州去年3589宗消费投诉成功调解97%


为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振消费信心,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20多家成员单位及部分行业协会(企业)在惠州永旺购物中心广场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暨放心消费粤行动启动仪式。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消费者协会展台的工作人员积极为市民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宣传资料手册,并结合日常典型案例,详细地向市民进行宣传讲解,鼓励广大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在参与活动的各行业协会和企业单位展台,工作人员分别向咨询市民解答各自领域的行业特征和消费过程中常见的消费陷阱。例如在惠州市汽车流通协会展台,工作人员针对市民对于汽车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做了细致解答,并介绍了销售过程中的常见套路和避坑技巧;中石化展台则为市民展示了不同型号油品的特征,现场教学辨别方法,为市民安全消费提供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加大现场市民的参与热情,各参展单位还在现场设置了各类型的有奖问答、志愿服务等小活动,为广大消费者答疑解惑,聆听消费者的声音,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引导消费者发挥监督作用。

 

“现场的展示让我们很便捷地了解了各类型消费场景可能遇到的问题,专业人员为我们解答了疑惑,也教会了自己很多消费避坑的知识,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消费权益。”前来商场消费的附近市民王女士被现场的热闹场景所吸引,她直言,活动很有意义,参展的行业和企业都关乎日常生活的大小事,多些了解对自己帮助很大。

不只是“3·15”当日的宣传纪念活动,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主导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也将陆续展开。云课堂—律师团线上答疑、消费维权经典案例展播、消费维权知识达人有奖问答……等一系列围绕“提振消费信心”的主题活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营造人人学法、理性维权,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氛围,有效提振群众的消费信心。

 

“诚信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嵩介绍,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市场经营主体要坚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刘玉嵩直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他表示,该局将按照《消法》有关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完善12345指挥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多元消费维权体系,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工作,努力营造“人人都做监督员,处处都有维权网”的维权氛围,与市场各方一道,积极营造和谐社会氛围,让消费者确实想消费、能消费、敢消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振市场消费事业任重道远,惠州市消费维权事业扎实推进。记者从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2022年,全市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3589宗,在要求期限内已成功调解3494宗,调解成功率为97%,接待接受各类来访来电咨询1653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102.54万元。

惠州市消委会主任王剑平介绍,2020年以来,全市消委会系统持续有效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承诺店)”331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354家,承诺单位总数3664家。年内拟创建600家承诺单位(承诺店),全市总数预计达到4300家,确保广东省“放心消费粤行动”工作在惠州落实见效走在前列。

【记者】张峰

【通讯员】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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