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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深圳七部门联合出台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


性别平等是社会发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近年来广告性别歧视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月15日,深圳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七个部门联合率先出台《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下称《审视指南》),填补了我国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的空白。

全国妇联权益部认为,突出广告监管中的性别审视视角,从源头上预防、制止和减少性别歧视广告的出现,促进广告弘扬现代性别文明、传播先进的性别平等文化,是建立和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的一次重要探索,也是深圳性别平等评估的又一成果,对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具有积极意义。

《审视指南》主要适用各种渠道传播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公告、启事、声明等参照执行。共分为编写说明、性别歧视的认定,预防和教育,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相关职能部门、广告主体的职责,投诉和举报等六个部分,建立了较为清晰的审视标准、审视机制,有较强的操作性。

亮点

一是首次明确了涉嫌广告性别歧视的情形。列举了六种可以认定的情形,如广告中含有性暗示,对人的身体存在贬低、侮辱、暴力或伤害等情形,物化人的形象、身体、贬低人的能力和作用、刻意突出女性的从属角色和地位等。

二是创设了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的标准。明确了六个倡导性审视标准和五个否决性审视标准,并对后者逐一列举了表现形式,改变审视标准模糊的现状。否决性标准主要有:扭曲、损害、物化女性形象及身体,固化陈旧定型的男女性别气质和行为特征,刻意突出某一性别的从属角色和地位,贬低或歪曲女性的能力和作用等。

三是创建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机制。建立了自我审视、职能部门监管、专门机构评估、社会监督等四个方面的审视机制。如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是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的主体责任;要求他们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培训、增加广告性别平等审视内容、制定内部广告性别平等审视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广告中存在性别歧视问题,可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投诉,也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12345)、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电话:12338)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四是明确了性别平等审视重点。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广告性别平等审视:重点对家庭用品、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广告进行审视,重点从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等各环节、全过程审视,重点对点击量大、覆盖广、影响大的影视、户外、自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发布的广告进行审视。

五是加强对性别歧视广告的审视处置。明确建立企业内外相结合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发布前、发布后和存有争议的广告进行分类处理。对发布前性别歧视广告,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不予设计、制作、发布,监管部门应不予登记、禁止发布。对发布后性别歧视广告,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纠正,重新发布;对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应当禁止发布。对审视结果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认定,并出具专业意见。

专家观点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妇女/性别研究中心副主任薛宁兰: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典范首推深圳 ”

在我国,以地方立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典范首推深圳经济特区。2013年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在反性别歧视、促性别平等的制度、机制和措施建设方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引领了我国以地方立法促进性别平等的潮头。

此次的《审视指南》是履行《条例》职责,落实其关于“广告不得包含性别歧视的内容”原则规定的积极举措。内容全面、指引性强,确立的广告性别平等判断标准清晰、职能部门和广告主体职责明确、投诉举报渠道及处理措施得当,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含有性别歧视内容广告,有利于促进先进性别文化传播,对促进深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产生积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祁建建:

“填补商业领域妇女人权保障空白”

当前,广告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乱象,进一步规范广告业,在广告领域审查性别平等,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改变性别歧视的落后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审视指南》填补了商业领域妇女人权保障的空白,将消除广告性别歧视的关口前移,重视预防、教育、培训,将事前预防与事中审查、事后处理相结合,将审查性别歧视广告提到立法司法守法用法高度,提高了深圳市贯彻性别平等的法治化水平,有利于在广告业贯彻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社会性别平等理念,压实政府部门执法责任,明确广告业界守法义务,赋予全民投诉、举报的监督权。

深圳市委党校二级教授、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袁晓江:

“广告中的性别歧视突出将误导公众”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男女平等,但延绵千年的封建社会留下的陈旧观念,不会很快消失,如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赚钱、女人花钱等。广告中的性别歧视绝大多数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对法律、政策的不了解。有的是为了吸引眼球,制造极端化的语言,有意突出身体的某个部位。

广告具有公众性,传播力、影响力较大,广告中的性别歧视较为突出,容易误导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审视指南》的印发非常有必要和及时。

国务院妇儿工委专家刘澄:

“此举是深圳先行先试迈出的新步伐 ”

从价值层面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性别平等,对广告进行性别平等审视,可以促进其自觉改造传统性别文化,传播具有现代文明内涵的性别平等理念,推动普遍的性别平等社会意识和行为规范的形成。

从实践层面来说,针对广告内容中较为普遍的性别歧视问题,通过建立有效的审视机制,可以起到预防、制止和纠正的作用,引导广告积极倡导性别平等。

全国首创《审视指南》,是深圳先行先试迈出的新步伐,对传播性别平等文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记者】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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