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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大调解协会佛山成立


3月17日,广东省首家调解协会即佛山市调解协会在佛山市司法局挂牌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员大会。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以及协会负责人。据悉,这次佛山市调解协会是指大调解,涵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与原来的人民调解协会是普通调解不同。在此次成立会上,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出席并讲话。

广东省首家调解协会即佛山市调解会在佛山市司法局挂牌成立

会上,佛山市司法局局长赖洪健结合当前调解工作的新形势阐述了佛山市调解协会成立的必要性,并对协会提出了加强行业自身建立、打造高素质调解队伍、提升调解整体效能、响应调解工作新需求,发挥“两结合”管理合力、打造新时代佛山“枫桥经验”的殷切期待。

而来自省司法厅的都贵均处长表示,佛山市成立调解协会很好地契合了大调解工作体系构建的主旨,正确地把握了调解领域“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的内核,在全省范围内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希望该协会能为我省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推进,提供可资借鉴复制的示范性蓝本。

会议认为,佛山市司法局、调解行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改进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统筹各种调解资源均衡发展,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实现调解工作新作为,着力探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会议现场

据悉,佛山市调解协会作为全省首家调解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其联系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佛山市调解行业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对调解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新需求。同时,统筹做好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协会建设”的工作任务,推进佛山市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建设的积极探索和有力举措。

首批会员除了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负责人外,还包括了5家业已开展律师调解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管理指导人员等65人。今后,该协会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优势,团结广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肩挑调解重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佛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助推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南方日报记者】唐梦 

【通讯员】佛司宣

图片由佛山市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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