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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警公布骑电动自行车五大交通违法行为


3月26日,佛山市公安局公布,从3月1日到23日,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共发生38宗,导致9人死亡。交警部门通过2019年至今的交通事故数据分析总结出大家最易出现的五大交通违法行为!

骑电动自行车五大交通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佛山交警指出,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常出现的交通陋习、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的行为还包括以下几种:

1、酒后骑电动自行车

交警提醒:喝酒后也不能骑电动自行车。醉酒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可能要负全责。

3月15日16时许,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大队铁骑队员在禅城南庄大道税所位置发现一名男子倒在路边,边上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铁骑队员上前询问时,发现男子满身酒气且意识模糊。

为避免男子在马路边发生二次危险,铁骑队员迅速查明该名男子身份,并通知家属将其接回。

根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交警表示,骑电动自行车如果不戴头盔一旦遇到交通事故后果往往十分严重。

据统计,2019年,全市共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78起,死亡79人,经调查,绝大部分涉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平衡系数较低,而且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安全头盔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3、骑电动自行车过马路不推行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因此,电动自行车从人行横道(斑马线)上通过,必须下车推行。

交警表示:在不是路口、没有红绿灯的路段,骑电动自行车横穿快车道,同样需要下车推着过去。因为没有红绿灯,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穿快车道时,容易出现危险情况。

电动自行车掉头也需在斑马线推行。交警提醒:骑电动自行车切勿随意横穿马路,或在车辆之间随意穿插,经过交叉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面状况,与前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发生事故。

4、骑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

交警指出,电动自行车由于自身结构原因,稳定性、安全防护性能较差,如果违规载人超过一定重量,容易改变电动自行车的重心。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很容易造成车身失衡、刹车失控,进而诱发多人伤亡的惨烈交通事故。

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南方日报记者】夏小荔

【通讯员】佛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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