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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250万!佛山博物馆之城建设专项资金接受申报


记者26日获悉,2020年度佛山市博物馆之城建设专项资金于3月26日-4月15日接受申报,对象为佛山市辖区内的博物馆、美术馆。扶持资金涉及新建补助、改建补助、运营补助和活动补助,最高可达250万元。

申报主体包括:经广东省文物主管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登记的国有博物馆;经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登记的国有美术馆;经市文化管理部门认定的纪念馆、名人故居、革命遗址的管理使用主体;经广东省文物主管部门备案、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国有博物馆;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具有展览、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务功能的公益性非国有美术馆;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博物馆、美术馆行业组织。

新建的非国有博物馆,若纳入备案目录的藏品中有60件或以上珍贵文物,且展厅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或场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且展厅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助。经市认定的行业博物馆在上述基础上可再增加50万元,即250万元。

此外,从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申报主体组织到外地办展,前往国外知名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或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重点美术馆、国家级展览场馆办展的,可获得最高20万元补助;前往国家二级博物馆、省级美术馆或展览场馆办展的,可获得最高12万元补助;到国家三级博物馆、省级美术馆或展览场馆办展的,可获得最高6万元补助。

【记者】束维

【通讯员】陈兆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