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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最新通知!全市医疗机构门诊设核酸阳性诊疗区


随着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的发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12月7日晚,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向全市医疗机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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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点:

●医疗机构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

●发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原则上不停诊、不封控,如确需封控,原则上不超过6小时。

●医疗机构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医护人员相对固定。

●对于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医务人员可以先进行抗原检测,根据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检测结果等,安排进入相应诊疗区域工作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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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具体强调:

●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门诊预检分诊工作,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出示等多种方式,查看就诊患者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所有进入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人员需先进行预检分诊,测量体温,检查其口罩佩戴是否规范,检查健康码。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同时查抗原和核酸。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并开展相应诊疗服务。

●医疗机构入口、门急诊等区域加强人员引导力量、优化就诊流程、合理区域布局、做好患者沟通,保障患者顺畅就医。做好工作人员防护,门急诊和预检分诊人员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帽子、手套、隔离衣、面屏。

●对于普通门诊,可安排非医背景工作人员从事预检分诊工作。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熟练掌握相关疾病流行病学特点、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以及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转运和传染病报告要求。

●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健康宣教,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在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1米安全距离,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手卫生。

●发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原则上不停诊、不封控,如确需封控,原则上不超过6小时。封控、停诊期间全力维持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产科和新生儿病房等重点诊室的正常运行,保障基本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医疗机构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医护人员相对固定。对住院患者仍然严格执行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严格防护、严禁外出。急诊留观病房患者按照住院患者管理。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办理入院,入院后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

●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建议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每周2次核酸检测或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应按照科室、部门等进行分批、分日检测,确保检测频次。医疗机构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严格规范执行感染防控措施,正确选用和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对于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医务人员可以先进行抗原检测,根据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检测结果等,安排进入相应诊疗区域工作或者居家健康监测。医疗机构要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措施,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临床救治实际,动态优化和调整医务人员编组、医疗力量配备与工作班次安排。

●医疗机构要做好宣传指引工作,指引患者和家属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做好手卫生;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就诊结束后尽快离开,减少在医院的停留时间;返回家后立即在流动水下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洗手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主动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文】广州日报记者 汪万里

【来源】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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