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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国字号”!汕尾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10月14日,生态环境部对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授牌。汕尾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成为粤东片区唯一一个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级市。荣膺此称号,正是汕尾坚持高质量发展、打造大湾区“后花园”决心的体现。

据悉,生态环境部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进行表彰授牌,广东佛山市、汕尾市、东莞市入选;生态环境部还对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代表进行表彰授牌,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梅州市梅县区入选。

授牌仪式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的平行活动——生态文明论坛举行。共有102个地区于本批入选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49个地区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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