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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投资175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


日前,新兴县出台《新兴县“消薄+致富”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从2020年起,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促提升,十年固成效”的目标,使基层党组织统发展、引发展、推动发展、服务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集体积累逐年增加,形成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建立充满活力的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确保农民受益。

按照计划,2020年至2022年,每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均增长不少于5%(以2019年集体收入为基数);2023年至2024年,每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均增长达到8%左右(以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为基数);2025年至2029年,每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均增长达到10%左右(以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为基数)。

根据部署,本项目共投入资金17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75万元、县级补助625万元。其中省级试点村25条(扶持对象是全县年集体经营性收入3年平均达10——50万元的村级集体),扶持资金共1250万元,每村(社区)各5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3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5万元);县级试点村20条(扶持对象是全县年集体经营性收入1万元以下的村级集体),扶持资金共500万元,由县级财政补助解决,每村(社区)各25万元。

《办法》规定,发展项目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由试点村自主申报项目,经县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扶持资金直接到村并投入项目建设。目前太平镇白马村,新城镇坡边村,车岗镇车头村,稔村镇坝塘村、白土村,天堂镇五东村6个省级试点村的项目切实可行、可独立发展壮大村本级集体经济。第二种是由县统筹余下的19个省级试点村和20个县级试点村的扶持资金共1450万元,投入到新兴县裕众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建设新兴县扶贫养殖布辰小区,建成后对外发包养殖小区场地和设施,以每年的收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撰文】梁颖

【来源】南方日报新兴视窗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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