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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举报“两违”有奖,每起最高1万元


举报“两违”行为有奖,每起最高奖励1万元!目前,《大亚湾开发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未被“两违”执法部门巡查发现、查处的“两违”行为的,大亚湾拟对此进行奖励。

《暂行办法》称,此举是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保障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10月8日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亚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电子邮箱:dywlwzzb@163.com;联系电话:0752-5108992;传真:0752-5108115。

举报内容必须真实

根据《暂行办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未被“两违”执法部门巡查发现、查处的“两违”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暂行办法》要求,举报人在举报情况中应说明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并尽可能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违法当事人及具体违法行为等情况,同时注明举报人的联系方式。举报人举报时要提供本人的真实手机号码。举报人必须保证所举报内容真实,不得恶意举报。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暂行办法》强调,知悉举报情况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的情况和资料实行专人、专案、专卷管理,不得将举报信息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公职人员举报的不予奖励

在奖励额度方面,《暂行办法》提出,举报违法用地行为,经调查核实,违法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每起奖励3000元;面积101-500平方米的,每起奖励5000元;面积501-1000平方米的,每起奖励8000元;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起奖励10000元。举报违法建设行为,经调查核实,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每起奖励3000元;面积101-500平方米的,每起奖励5000元;面积501-1000平方米的,每起奖励8000元;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起奖励10000元。

同时,《暂行办法》明确,举报人就同一违法行为分别向2个或2个以上管理部门或单位举报的,仅计一次奖励。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多次举报且举报内容相同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举报事项有交叉的,按单项最高额奖励,不重复奖励。各级各公职人员举报的,不予奖励。

《暂行办法》还指出,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区执法分局牵头违法行为所涉及的执法部门审定后,统一安排专人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充手机话费等方式发放奖金给举报人。

举报内容

“两违”行为举报的内容主要包括:非法买卖、转让、改变土地用途等新增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政府规划预留地和城乡结合部等城镇发展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侵占公共绿地等严重影响城镇景观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其它被认定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

举报途径

(一)电话:通过拨打“12345”市长热线电话、“12319”城管热线电话举报“两违”线索;

(二)微信公众号:通过“大亚湾惠民城管通”公众号举报“两违”线索;

(三)其他有效举报途径。

【记者】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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