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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近7万!深圳旭生实业子公司在惠州违法占地被立案查处


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程加快,惠州社会经济发展提速、城市用地建设脚步加快,与此同时,企业违规用地行为也时有发生。对此,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强化执法监察,持续加大违法用地惩处力度。

新年伊始,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过前期调查,发布违法用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市国土资(大亚湾)行决字〔2020〕83号》,针对惠州市林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旭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在开发的“未批先用非法占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据《处罚决定书》内容,旭生实业旗下子的惠州市林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擅自在大亚湾区西区街道石化大道286号国韵雍庭项目地段施工搭建临时板房、硬底化地面。经现场勘测,违法占地面积6918平方米。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2018年)为建制镇6918平方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城镇建设用地区6918平方米。

经过立案调查和查处证实,旭生实业国韵雍庭项目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

《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该局决定对旭生实业实施行政处罚: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918平方米土地;二、对非法占用的6918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总额为69180元。

【记者】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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