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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南沙方案》,广州南沙新兴产业园用地政策拟升级


为大力支持南沙新区新业态新产业发展,汇集产业新势能提供自然资源要素支撑,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牵头研究制定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新兴产业园政策2.0”)在南沙区政府网站挂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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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本次南沙新兴产业园政策2.0版聚焦产业发展,蓄势待发,将为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夯基垒台。2.0版本在空间布局、产业准入、规划功能比例、存量用地变更、出让金计价、产权分割、销售转让、履约监管等方面拟进行升级。

一是强化产业主导,优化用地功能配置比例。新兴产业园用地内产业功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园区计容总建筑面积的60%,配套服务(商务办公、商业、住宅)功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高于40%,产业建筑面积占比较现行政策提高10%。

二是引导产业布局,促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新兴产业园用地应优先布局于庆盛枢纽区块、生物谷、数字谷、健康谷、明珠科学园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集聚区等区域。

三是降低运营成本,鼓励存量用地升级改造。对于不涉及居住建筑面积的新兴产业园用地,按照出让时点同地段商务办公用途市场评估楼面地价的30%计价;对于存量建设用地升级改造为新兴产业园用地的,补缴土地出让金按70%计收。

南沙区分局表示,新兴产业园政策2.0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正在进行中,南沙立足新战略汇集新势能, 产业用地政策升级在即。

【南方日报记者】朱伟良

【通讯员】穗规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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