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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位列第9!4月份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今年4月份和1—4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并对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排名,其中江门市在4月份全国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第9,在1—4月排名位列第16,均在前20名内。

全国168个重点城市4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前10位分别是:海口市、拉萨市、珠海市、中山市、深圳市、舟山市、黄山市、丽水市、江门市、惠州市。据了解,今年4月,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7%,6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7%。其他5项污染物浓度也有不同程度下降,下降幅度为6.9%至50%,空气质量在珠三角9市排名第4位。

今年以来,江门市大力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主城区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淘汰搬迁,截至4月底,已有2679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完成综合整治,整治任务完成率为70.6%,累计146家主城区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完成关停搬迁。此外,江门市持续加强工业锅炉整治和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建筑陶瓷行业煤改气工作,不断强化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城市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这一系列措施的推进和落实,使江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进一步削减,促进了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另外,今年1—4月相对较好的气象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了江门市空气质量的改善。

【实习生】凌雪敏

【通讯员】江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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