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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零门槛落户实行月余,迁入人口同比增加近50%


从今年7月5日起,江门全面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省外迁入群众最快15分钟可出具准迁证,省内迁移最快30分钟可打印户口薄。

据统计,7月5日至8月23日,全市市外迁入共计4149人,同比增加49.95%。其中,按迁入原因统计,居住就业创业迁入人员最多,占比62.57%;按人员年龄统计,18岁以下迁入人员最多,占比43.84%。

城镇落户门槛全省最低

按照“全放开、零门槛”的原则,江门对原户籍管理政策进行了认真清理,凡是与这一原则不相适应的规定全部废止,制定出台了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零门槛”、全放开准入政策。6月5日,江门市政府十五届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7月5日起正式实施。

新政实施后,江门市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成为省内城镇区域落户门槛最低的地级市之一。

一是全面放开在城区、城镇社区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准入政策。

二是普通租住人员或就业人员当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就业合同当天即可落户;直系亲属的投靠人员、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学历型人员随来随落户,同时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都可随迁,真正实现了入户区域放开、入户条件放开、入户材料放开、入户人员放开的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三是破除了最大的落户障碍——落户地址问题。

在江门市辖区无自有合法产权的申请人,可落户在就业单位、社区公共集体户,也可落户在亲属、朋友家庭户。对申请落户社区公共集体户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四是群众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居住、就业、创业、亲属、学历等任何一种佐证材料,即可申请户口登记,减少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群众落户手续更便利

对照新实施的户籍改革方案,江门及时制定《江门市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进一步明晰了迁入途径、办理条件、审核材料及办理流程,大幅精减了群众落户申请材料。全市公安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在登记人口信息内容时,以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为主。若亲属关系等表述不清、婚姻状况等内容有变更的,方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与此同时,江门加强人才落户服务力度,主动沟通人社、人才等部门,进一步优化入户手续举措、减少环节,解决群众入户来回跑、难办理等问题,取消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入户证明、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紧缺适用人才证明等多份证明材料。

以往的人才引进入户,群众需要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再向公安部门申报落户,现已简化为直接向公安部门申办落户。

以“就近办”为原则,江门将全部公安户政业务下放到全市73家镇街“一门式”政务服务中心,将户政便民服务推送到群众“家门口”。同时,积极开展户政业务网上办理,主动在“江门公安邑微警”微信服务平台上线34项户政服务项目,推动全程网办、“不见面”办结,为群众提供“24小时”便民服务。

【记者】李霭莹

【图片】江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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