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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案资产14.66亿元


1月5日,江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情况。据介绍,该市多项指标排名位居全省前列:累计打掉涉黑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1个;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75件;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66件,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55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4人,移送司法机关84人。

1月5日,江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情况。黄绍侦 摄

江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办主任朱运梅通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整体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部署。江门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先后介绍了本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办主任朱运梅。黄绍侦 摄

线索办理满意率100%

在规范线索办理方面,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市(区)兜底、交叉核查、提级核查制度。共核查线索7748条,办结12337平台线索43条,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82条(重督13条、督办69条),省扫黑除恶办督办线索38条(重督11条、督办27条)。此外,开展实名举报线索“大回访”,群众对中央督导组、省扫黑除恶办交办线索办理满意率达100%。

大案要案办结率100%

在攻坚重点案件方面,江门市采取领导包案督办、异地用警、提级办理等超常规措施攻坚侦办重点案件。其中,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等包案督办的7宗重点案件,以及省扫黑除恶办督办江门的12宗重大案件,均100%办结。

在提升办案质效方面,江门市检察机关坚持“不放过、不凑数”,严格依法办案,监督立案34件,追加逮捕123人,追加起诉175人;江门市法院部门坚持从严从重严惩黑恶犯罪主基调,强化审判管理监督,判决重刑286人,涉黑案件重刑率位居全省前列。

13轮集中收网扫黑除恶

江门市坚持集中打击,组织13轮集中收网行动,向黑恶势力发起总攻,成功打掉新会区蒋秾达、江海区陈耀来、台山市马松想、开平市区国良、谢伟欢等一批欺行霸市、欺压残害群众的黑恶势力。与此同时,打建结合,深挖整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值得一提的是,江门市通过打掉一批行霸、市霸、村霸等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黑恶势力,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打掉新会区蒋秾达涉黑组织后,涉案地区猪肉价格每斤下降约5元,群众无不拍手称快;打掉江海区陈耀来涉黑组织后,涉案地区砂石、猪肉、煤气价格逐步恢复正常……

江门市还建立“一逃一档”追逃机制,对重要疑难目标对象,组织攻坚会战,通过逐层包案追逃,发放悬赏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劝投等手段,不断挤压目标逃犯潜逃空间。

“惩腐打伞”,立案查处635人

江门市坚持“惩腐打伞”,建立健全纪委监委领导常态化分片督办机制,坚决斩断黑恶势力“关系网”“利益链”。全市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36件,立案635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0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4人,组织处理140人,移送司法机关84人。

其中包括,抓获恩平市何家谋“以黑护赌,以赌养黑”涉黑案犯罪嫌疑人82人;打掉恩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冼尚进等“保护伞”23人;查处江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亮等8名处级干部;查处江海区陈耀来涉黑案涉黑人员22人,“保护伞”12人等。

打破分级管辖的惯性思维,江门市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提级直查,严肃查处了蓬江区公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启钊,新会区沙堆镇党委原书记黄润南、副镇长黎华锐充当“保护伞”等多个案件。

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66亿元

江门市扫黑除恶办多次召开打财专题会议,推动出台《关于构建公检法协同、审执部门联动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等部门参与的黑恶财产查控平台,切实提高“黑财”查控执行效率。

多部门联动确保精准“打财断血”: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资料、开展资产核查,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66亿元;检察机关加大打财监督力度,随卷移送法院涉案财产达8400万元,对涉黑恶案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52条;法院部门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依法从重、快判快移、快执快结、应执尽执,共判处财产刑及涉案资产23230万元,执行到位18650万元。

下一步,江门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打好除恶务尽歼灭战,打好源头治理持久战,打好巩固提升法律战,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热点问答

江门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温秋平。黄绍侦 摄

问:江门市纪检监察机关有哪些举措确保打“伞”常态化开展?

江门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温秋平: 一是督促推动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把“惩腐打伞”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揪出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移送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三是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吴超雄。黄绍侦 摄

问:中央已明确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江门法院将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吴超雄:一是继续保持依法严打的高压态势。对于今年及今后进入法院审判的涉黑涉恶案件要继续保持从严从快打击的势头,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件涉民生案,通过狠抓案件审限提升效率,通过审判监督管理提高质量,坚决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用公平正义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持续抓好“打财断血”。对于尚未处置完毕的涉案财产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应追尽追,当执尽执,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绝不能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同时落实好“六保六稳”工作要求,对用于正常生产生活经营的、被告人家庭成员的合法财产进行精准区分,保护合法财产、保障合法经营。三是突出综合治理,扩大三个效果。江门法院将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继续发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从依法治理的角度为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做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的“后半篇文章”。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刘冬根。黄绍侦 摄

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江门市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职能的?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刘冬根:一是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重点抓好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通过引导侦查把案件事实查清楚,夯实证据基础;在起诉阶段主动适用刑诉法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该制度分化瓦解黑恶组织,提升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其监督职能主要体现在对涉黑恶犯罪即坚持一个不放过,也坚持一个不凑数,严把涉黑恶犯罪案件质量关。三是履行严打保护伞职能。专项斗争以来,检察机关对三起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利用司法权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立案侦查。围绕上述三个方面的职能,我们还做了第四个方面的工作——对于重点行业管理漏洞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在三年的专项斗争中,我们发出了64份检察建议,今后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江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马业胜。黄绍侦 摄

问:江门市公安局在开展黑恶逃犯清零工作方面有什么成效?

江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马业胜:三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不仅圆满完成了省公安厅部署的年度系列铁网追逃行动任务,而且在追逃工作中多次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通报表扬。2018年度,我局在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的统筹指挥下,组织境外追逃工作组成功从柬埔寨将公安部B级逃犯、广东省公安厅公开悬赏追逃排名第1的涉黑犯罪嫌疑人王军缉捕到案;2019年度,在公安部部署开展的集中抓捕涉黑在逃人员专项行动中,我市公安机关提前完成5名涉黑在逃人员“清零”任务;成功抓获公安部部署对全国299名涉黑逃犯开展专项缉捕行动目标逃犯伍子烈。2020年度,在中央部署开展的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和铁网6追逃专项行动中,提前完成境外逃犯“清零”目标和到案率100%的工作目标,是全省率先提前完成追逃任务的6个地市之一。在“六清”行动“逃犯清零”任务中,全市48名“百日追逃”目标逃犯和13名“铁网6”目标逃犯全部到案,提前实现“逃犯清零”工作任务。

【撰文/摄影】黄绍侦 李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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