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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信用修复服务机制,江门税务帮助3家企业纠正失信行为


记者从江门市税务局获悉,今年以来,为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该局积极构建“告知到位、宣传到位、指导到位”的信用修复服务机制,推出“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助企举措,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完成社会信用修复,保障失信企业权益。“目前,全市有3家企业经辅导后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从税收‘黑名单’中撤出。”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新规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企业在失信信息公布期间,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的,可以向主管税务局提出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的申请,经主管税务局审核确认,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

新规发布后,江门市税务部门全面梳理新管理办法内容,分析新老办法差异,对全市26户有生产、有人员、持续经营的税收“黑名单”实体经济体情况进行逐户分析走访,了解其被列入税收“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后的生产经营现状,量身定制信用修复辅导方案并主动详细告知信用修复条件和修复流程。

A公司被列入税收“黑名单”后受到了申领发票、申请银行贷款、政府招投标等受罚措施限制,客户量和订单锐减,陷入了“寸步难行”的困境。了解情况后,江门市税务部门上门开展信用修复宣传工作,向企业发放相关资料,主动告知信用修复条件、时间和方式,辅导企业申请信用修复。

“很感谢税务部门主动告知我们可以进行信用修复,还辅导我们梳理修复材料清单、申请信用修复,让我们看到了出路。今后我们企业不会心存侥幸,一定会依法诚信纳税。”A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开展上门“一对一”走访告知活动的同时,江门市税务部门还开展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组织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的失信主体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参加,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及时消除因失信带来的负面影响。

接下来,江门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化信用修复服务机制,落实“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服务,引导纳税人增强守信意愿,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积极修复信用,进一步推动税法遵从,营造更好税收营商环境。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董有逸

【通讯员】江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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