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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男子非法捕鸟,反成“笼中鸟” !


鸟儿本应在天空自由自在地飞翔,但最近中山竟有人用专业的工具非法捕鸟!让无数鸟儿失去自由和生命。

2020年2月28日,中山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宗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源,查获涉案鸟类死体43只及缴获捕鸟网等作案工具一批。

案件详情

2019年底

市森林公安分局在翠亨国家湿地公园开展“2019护飞行动”巡查时,当场发现湿地公园隔壁的鱼塘里拉了数张捕鸟网。

经初步侦查,在鱼塘边的废弃水泥船上发现一批捕鸟网、捕鸟播放器、喇叭、电瓶等捕鸟工具,但未发现可疑人员,警方遂对现场进行监控以确定拉网捕鸟的嫌疑人。

2020年2月底

通过布控,民警发现李某源有重大作案嫌疑,而其所拉的捕鸟网上疑有国家“三有”鸟类撞网。

2月28日上午,警方对嫌疑人李某源实施抓捕,并在其住处搜查出鸟类冻体16只(分别是疑似黑水鸡6只、水鸭8只、夜鹭2只)、7瓶泡酒(分别疑似鹰类动物13只、白鹭10只)以及引鸟播放器、喇叭、引鸟声音储存卡39张等捕鸟工具一批;

在其承租的鱼塘中及旁边的水泥船上缴获鸟类死体4只和捕鸟网、捕鸟播放器、喇叭、电瓶和捕兽夹等工具一批。

“这些工具都是用来捕鸟的,上述的鸟类死体也是我从鱼塘中猎捕回来的。”

捕获鸟类动物上百只

据嫌疑人李某源交代,2018年7月至2020年初,他在未办理特许猎捕证和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南朗镇某鱼塘上架设捕鸟网引鸟器等工具捕鸟,前后共捕获鸟类动物上百只。

涉案价值28.75万元

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鸟类死体、冻体中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共13只,另有2只鸟类动物死体无法确定具体物种及保护级别。黑水鸡、夜鹭、大麻鳽、黄苇鳽同时列入《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

经核算,上述涉案野生动物的价值为28.75万元。

犯罪嫌疑人李某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由中山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警方提示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非法猎捕的行为不仅伤害野生动物,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大家要牢记非法捕鸟不仅是违法行为,更会招来牢狱之灾,让我们一起从爱护身边的野生动物做起,保护生态环境,尊重自然,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