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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快评 | 2521项执法权下沉,中山镇街将发生哪些“化学反应”?


10月19日上午,中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暨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正式启动。中山也成为全省首个在镇街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的地级市。

按照此前的部署,10月20日起,中山市23个镇街将正式获得市级下放的2521项行政执法事项权限。镇街执法模式,从市级职能部门委托执法,改为授权执法。这些变化,将带来哪些化学反应?

对于“市直管镇”的“直筒子市”中山来说,推动简政强镇事权下放改革,实际上贯穿着立市、强市的整个历程。

1988年1月,中山正式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由于此前的各建制镇保持不变,也未设立新的县级行政机关,“市直管镇”的行政体制延续至今。

改革开放后,中山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从一个农业县发展成为工业强市,至上世纪80年代末,中山已与东莞、顺德、南海并称广东“四小虎”。除了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外源性资源优势,中山彼时创造的经济发展奇迹,也与其推行的一系列行政体制改革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当时,中山市各镇大力引进外资,一些经济强镇的经济总量迅速攀升,但囿于镇级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权限,在行政审批、城市管理、项目引进等方面受到制约,无法适应镇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行政管理权限不相匹配的矛盾日益凸显。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解决各镇街“小马拉大车”“责大权小”的矛盾,中山市先后推行过多轮简政强镇事权改革,通过委托执法的方式,不断推动行政执法事权下放到镇街,切实解决了镇街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随着事权改革持续深入推进,行政职权不断从市级下沉至镇街,基层社会管理效能不断升级,镇域经济社会发展也获得了持久的动力。

对于中山来说,在新的发展时期,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实施机构改革“下半场”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续篇”。

在谋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正在对政府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市管镇”的“直筒子市”中山来说,改变市级行政架构下各经济强镇综合行政执法“权责不对等”的现状,尤为重要。

“几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大草帽”的情况如何破解?这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进一步探索答案。

此次,中山向全市各镇街集中下放2521项行政执法事项,改变了行政执法权过去横向分散在市级各职能部门的状况,推动了行政处罚权纵向由镇街相对集中行使。在各镇街逐步建立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后,基层将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过去因多支执法力量之间顾忌职能僭越或相互推诿塞责造成的“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的执法乱象,将失去生存空间。

只有执法者获得权力,执法工作的约束力才能生效,才能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从委托执法,到授权执法,这场改革,实质上让镇街获得了集中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的自主权和决定权,有利于肩负沉重社会治理、城市管理责任的镇街,大大提升管理效能。

利用综合行政执法新举措,管理好、服务好20多个镇街,中山才能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快速奔跑起来。

【南方日报记者】何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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