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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中山去年这项指标跻身全国前列


1月15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20年12月和1-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位于珠三角的深圳、惠州、珠海、中山、肇庆、东莞上榜2020年1-12月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城市,肇庆、东莞、佛山、中山、珠海、广州、惠州上榜2020年1-12月空气改善幅度排名前20位城市。

2020年1-12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其中,中山市在2020年1-12月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城市中排名第14位,上升10位;在2020年1-12月空气改善幅度排名前20位城市中排名第4,仅次于肇庆、东莞、佛山三座珠三角城市。

2020年1-12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改善幅度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作为中山市2020年六大战役之一,中山2020年蓝天保卫战成绩亮眼。全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整体下降,空气质量6项指标全面达标,空气质量等级优达211天,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近六年最好水平;大气环境综合指数(2.99)比2019年同期改善21.5%,空气质量等级优良达330天,比2019年净增42天。空气质量中最重要的指标——PM2.5的年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20微克,不仅远低于广东省下达的每立方米32微克的要求,也低于世界卫生组织的WHO-Ⅱ级标准。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廖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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