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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派出8个工作组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18日,记者获悉,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迅速派出8个由处级干部带队的工作组,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奔企业”的方式,分赴各地督促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全市企业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安全防范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复产要求,防范各类风险集聚叠加,严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及各类事故发生。

督导现场。

清远已有不少企业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成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此次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督促指导行动中,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组主要以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指导对象,并兼顾非煤矿山、工贸企业。

检查指导内容主要包括复产复工前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复产复工方案、以适当方式(禁止人员聚焦,采取网络、班小组等形式)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以适当方式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禁止人员聚焦,采取网络、班小组等形式)、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全厂性安全检查等“六个一”落实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机制、员工健康排查、防疫设备物资、内部及外部管理、宣传教育等“五到位”落实情况。

企业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企业要负责对其先行按规定时间进行隔离,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不得安排与其他员工进行接触。

企业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宿舍、电梯井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保持公共场所通风透气,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配备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设备设施和隔离场所。企业开工后,须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提醒员工全程佩戴口罩。

据统计,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组共检查复产复工企业12家,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均已现场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

【记者】刘秋宜

【通讯员】清应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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