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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清远从18日起取消建筑工地复工备案审批


记者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从2月18日起,清远取消建筑工地复工备案审批,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自查合格后可自行复工。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住建部门到奥体中心游泳馆项目检查督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清远市住建局供图

人员返工前必须对每个员工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截至2月18日17时,全市在建工程项目558宗,工程项目已返岗总人数4658人(其中市管项目2080人),来自外省人员数量1292人。经主管部门对工地复工条件核查,符合复工条件且已同意复工的工程项目9宗,总人数604人。

在复工复产前,清远各企业必须在务工人员返工前对每个员工进行一次彻底排查:返回员工使用疫情查询助手可查看其近14天活动轨迹,发现近14天内有湖北、浙江温州往来史的务工人员,要立即进行隔离医学观察至期满14天。其余地区人员在无发热、干咳、气促、肌肉酸痛、乏力等症状,且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无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可直接返岗。

各工地复工前安全检查则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1号)要求执行,安全检查合格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工程项目即可复工开工,复工开工检查资料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

加强各责任主体开展复工开工工作监督检查

为加强在建工程项目新型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清远市住建局已相继制定下发了多个文件,对建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运行和复工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落实防疫防控措施、引导建筑返岗复工、加强防疫宣传、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机构、防范与应急措施等内容,督促指导有关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做好联防联控联治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清远市住建局已相继制定下发的多个文件(部分)。何帆燕制图

清远市住建局透露,自疫情发生以来,为做好防控,该局组建了11个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督查指导全市工程项目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住建系统的全体党员更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在做好自我防控的同时,冲锋在疫情防控最前线。

接下来,清远各地主管部门将加强各责任主体开展复工开工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对存在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问题,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开工条件,立即责任停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开工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并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何帆燕

【通讯员】郑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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