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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账户多了一笔钱?原来是社保费减免退费|清企走访①


编者按:

清远高新区是清远乃至整个粤东西北创新资源最为集聚、创新环境最为优越的区域之一,承接着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资源外溢,诞生了全市近三分之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着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技术人才。

当下,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复工复产正有序推进。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2月1日,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下称“税务十条”)。

为宣讲广东“税务十条”,推动“税务十条”进一步落实落细,清远高新区税务局、南方日报社清远办事处共同启动了清远高新区的企业“疫”线调查,通过“网络问卷+实地走访”的方式,对疫情造成的企业影响进行全面摸查和研判。同时,开展全媒体传播,提高税务优惠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企业到达率。

今天推出企业走访报道第一篇。


“本月上旬,查了一下账户,发现汇入了几笔款项,一共有32851.48多元。”3月12日,清远高新区税务局副局长张绍钧率队到清远市清城区顺捷交通清障拯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捷公司”)调研,该公司财务科负责人阮丽红表示,2月已缴的享受减免部分的社保费已经退回到企业账户了。

顺捷公司是一家经营交通事故现场清除、车辆拖曳和停放保管业务的企业。图为公司人员做防疫消毒工作。梁素雅 摄

顺捷公司是一家经营交通事故现场清除、车辆拖曳和停放保管业务的企业,在春节期间没有停工,一直持续经营,但今年的营收却远远不如往年,1月份的营收仅为去年的五分之一。“受疫情影响,大量市民减少出门,需要我们出动的交通事故现场当然就少了。”阮丽红初步估计,今年一季度收入较往年会大幅下降,此时获得的税费减免无疑叫企业感到暖心。

2月28日,广东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实施意见,通过“减、免、延、缓”的政策叠加形成了力度最大的阶段性社保费优惠。为了更好推进实施意见落实,加快解决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面临的困难,3月12、13日,清远市税务局联合清远高新区税务局,对辖区工业、房地产、商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建筑安装,住宿餐饮等行业开展调研,为企业送上税收大礼包。

高新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陈永光介绍,用人单位享受减、免、延社保费政策,均实行“免填单、免申请”,用人单位按照原有规定申报社保费,系统自动按照减免政策给予优惠。对2月份已缴纳的社保费,符合减免条件的,由税务机关主动批量发起退费,无需缴费人做任何操作。

3月12日,清远高新区税务局副局长张绍钧率队到清远市清城区顺捷交通清障拯救有限公司调研。梁素雅 摄

“不需要自己做任何操作,就完成了,”阮丽红表示,疫情防控期建,税务局出台多项对企业的减免优惠政策,涉及很多新的操作,此次社保费退费,“免填单、免申请,服务周到。”

在清远,享到了社保费减免优惠的当然不只有顺捷公司。3月12日这一天,从事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的清远市港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也接到了同样的好消息。这家企业于2月10日复工,但此前一直苦恼未收到相应的退费。

对此,陈永光解释,由于系统数据过多,涉及企业数、员工数庞大,需要逐步落实,“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该退回的费用都会退回企业账户。”

【税务服务小贴士】

问题1:企业如何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答:企业享受免征和减半征收单位缴费、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不需要申请。税务部门对享受该三类阶段性减免政策的企业,实行“免填单、免申请”。企业按照原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费,系统将自动按照减免政策给予优惠。

问题2:享受我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企业,2月份已经缴纳了费款,是否可以退费,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

答:对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保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可以退费。退费实现“免申请”,由税务机关主动批量发起退费。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对2月份已经征收入库,且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缴费部分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完成确认后将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发起退费。各地根据当地的退费资金渠道,由税务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原则上退费金额直接退回企业原缴费账号。

【记者】黄玉熹

【摄影】梁素雅

【通讯员】植彩霞

【统筹】何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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