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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将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


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肇庆市将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到2020年全面完成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要求特别强调,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则有明确的处理程序。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有较多关键问题,对此,工作要求提出,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而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此外,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提出,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的,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经所在地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确权登记。

根据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快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农村范围内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零星国有土地的利用类型、数量、分布等状况,为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提供基础性支撑。

【记者】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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