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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法规实施未满月,肇庆便“普法进村”


“各位村民,明天上午9点,在我村村委会门前,将举办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活动包括普法宣讲、以案释法、有奖问答以及节目表演等精彩内容,欢迎大家前来参与!”鼎湖区永安镇苍南村村委会通过微信,向村民发送活动通知。

在法治宣传知识问答环节,村民踊跃举手参与。 唐锦洪摄

5月28日,2020年肇庆市法治宣传“四进”活动,深入到鼎湖区永安镇苍南村,肇庆市司法局、肇庆市农业农村局、鼎湖区普法办、鼎湖区农业农村局和鼎湖区妇联联合开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题宣讲活动。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法治宣传活动现场。 唐锦洪摄

活动中,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副处职干部林建志向苍南村村民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运用家长须经常教育小孩不能随便乱抓青蛙乌龟等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事例,教育、引导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现场普法志愿者还倡导群众积极提供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苍南村村委主任陈福培与村民一起观看学习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宣传展板。唐锦洪摄

苍南村村委主任陈福培表示:“《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3月31日正式颁布,5月起开始实施,实施未满月就送法进村,加深村民对该条例的认知和理解,这真是一场普法‘及时雨’。”

普法志愿者向村民科普法治知识。 唐锦洪摄

普法志愿者向村民科普法治知识。 唐锦洪摄

另外,活动现场还摆设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宣传展板,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宣传资料200余份,受教群众100余人,切实提高了村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了全民共同爱护、保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撰文】唐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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