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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连续12个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1万人受益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7月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肇庆从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已连续12个月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913.65万元,让7.1万名民政服务对象受益。

据了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逐步实现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及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物价上涨幅度、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而实施的联动机制。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标准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CPI同比百分比涨幅及调整系数的乘积,作为各地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月人均最低标准。

今年3月-6月,我市价格临时补贴对象实行全面扩面(民政服务对象中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标准全面提标,每月发放标准提高1倍,如今年5月,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33.6元/人月。

【记者】陈松连 

【通讯员】罗敬盛

【来源】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