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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新转诊和异地就医办法更省心省力


新修订的《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0月1日施行,有利于提高肇庆市医疗资源、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以及进一步提升肇庆市医保经办服务水平。那么,相较于原《办法》,新制度有何变化?参保人能享受到哪些便捷服务?记者进行了采访。

记者了解到,原《办法》于2015年施行。但如今,其已经不能适应人们对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转诊和异地就医全市通办、异地居住备案等发展新需求。正因此,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制度,优化了分级诊疗制度以及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将转诊权限主要集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并首次制定转诊病种目录管理,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据悉,在转诊和异地就医手续方面,新《办法》进一步简化了备案手续,为参保人提供更便利的医保服务。以往,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大多选择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待备案完成后才能转出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患者除外),网上办理较少。但如今,参保人将不用再跑一趟,市医保局大力推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通过医院联网方式,将资料上传到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如果病人因病情需要再转诊其他城市就医,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等小程序办理转诊手续,实现医疗服务“网上办”“不见面办”“少跑腿”。

记者从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让参保人更清晰了解转诊病种,肇庆市还首次制定了《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病种目录》《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办理市外转诊基层病种目录》等病种目录,全面规范了转诊病种目录管理。

市外转诊医疗机构方面,以往市外转诊需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出,新《办法》调整为主要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市外转诊到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中山、惠州、江门、梧州等城市的,原则上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出,但符合《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病种目录》的病种,可以由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市外转诊手续。转诊到上述以外的城市则需三级甲等医院才能办理转诊手续。市外转诊备案有效期,亦已按规定调整为3个月,恶性肿瘤和器官移植患者6个月。

医疗费用结算方面,新《办法》指出,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到地级及以上城市,参保人在备案城市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能享受到联网结算服务,大大方便群众就医结算。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联网结算和零星报销两种方式进行报销。其中,异地就医结算既能“跨省同办”,也能“省内通办”,实现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秒结算,大大减轻参保人异地就医费用负担。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异地居住备案的参保人,门诊待遇只能在备案城市享受,不能同时在肇庆市享受。

【记者】戴福钿 

【通讯员】张文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