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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更新公布54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近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更新公布了市属及端州区、鼎湖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确定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等54家单位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涵盖学校、医院、旅游景区、交通运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民生工程等类型企业。

通知要求,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多部门继续加强指导、监督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落实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气象担当,切实将气象防御工作落到实处,避免气象灾害损失,全力保障肇庆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记者】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