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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10条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严格筛选评审,最近公布了一批获评“国家森林乡村”名单。阳春市的春城街道林田村、春湾镇三乡村、春湾镇山中间村、岗美镇轮水村、合水镇大垌水村、河朗镇云帘村、三甲镇丰垌村、松柏镇云容村、圭岗镇山塘村、永宁镇造和村10条村位列其中。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评定工作自2019年开始部署启动,采取由县、市(区)审核推荐,市级评审,省林业局研究决定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荐的方式进行评定。

搞好森林乡村建设,不仅为农村人口和游客提供休闲、健身及娱乐活动的公共区域,为发展乡村森林旅游提供新平台,大力传播乡村生态文化知识和展示乡风文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整体风貌,为城乡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绿色生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