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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赋能助力,普宁警方打掉一电诈团伙抓获9人


为优化社会治安环境,普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打掉一电诈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9名,缴获作案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手机号码卡等一批。

11月底,普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以下称刑侦大队)接揭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转来线索,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园南苑新村附近存在一个以庄某伟为首的以网络招聘为幌子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刑侦大队结合“飓风2020”和“冬季战役”专项行动,依托智慧新警务,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基层作用和合成作战优势,迅速组织警力进行分析研判和侦查。12月1日14时许,根据侦查线索,刑侦大队及普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民警直奔流沙北街道南苑新村23幢一房内,现场抓获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庄某伟(男,21岁,珠海市人)、蔡某冰(女,27岁,普宁市人)、卢某敏(女,18岁,普宁市人)、张某婷(女,18岁,普宁市人)、萧某杰(男,18岁,汕头市人)、黄某琪(男,17岁,普宁市人)、郑某梅(女,17岁,江西省人),现场缴获作案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手机号码卡等一批。后民警循线出击,分别在流沙南街道一公寓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女,25岁,普宁市人),在广太镇古岭村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盛(男,30岁,普宁市人)。

经初步查明,该诈骗团伙由庄某伟、郑某盛组织,由庄某伟提供手机号码卡、电脑等作案工具和智联招聘网、兼职猫等招聘网站投递简历的求职人员信息,该团伙其他成员在南苑新村23幢一房内,利用庄某伟提供的作案工具,冒充上述招聘网站的客服人员打电话给求职人员,谎称介绍工作诱导求职人员加入微信群或QQ,每成功拉1人入群该团伙获利23或4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庄某伟、周某、郑某盛、蔡某冰、卢某敏、张某婷、萧某杰、黄某琪、郑某梅等9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抓紧侦办中。

【记者】唐楚生 张冰纯

【通讯员】李俊龙 孙潮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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