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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揭阳榕城公安连破两宗盗窃案


近日,在揭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榕城公安秉承“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连破两宗盗窃案。东兴派出所、榕华派出所分别抓获盗窃摩托车犯罪嫌疑人和盗窃食品犯罪嫌疑人各一名,进一步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两宗盗窃案详情如下。

细致研判,超市惯犯终落法网

7月30日9时许,榕华派出所收到猪肉批发店的老板何女士报警称:其在榕华街道东一街经营的猪肉超市被一名男子多次盗窃猪肉、猪肚、猪脚等食品。接报后,榕华派出所迅速组织人员前往处置。通过询问当事人以及调取案发周边公共视频监控研判,办案民警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系李某忠(男,41岁,福建省人)。并于8月3日将李某忠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忠交代在采购猪肉时,遂心生贪念,趁老板不注意将摊位下方的猪脚转移盗走。初次作案之后,发现猪肉超市的老板并没有发现,于是在7月10日至30日期间故伎重施,多次盗走猪肉超市中的猪肚、瘦肉、猪脚等物品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忠已被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走访调查,被盗车辆归原主

7月13日7时,群众沈先生向东兴派出所报警称:其停放在东兴街道一辆摩托车被盗。接报后,东兴派出所对案件展开调查,经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的公共视频和走访周边群众,通过大数据分析,办案民警锁定胡某江(男,51岁,江西省人,有盗窃前科),并于8月3日将其抓获归案,追回被盗摩托车1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江交代了其于7月13日凌晨2时多,从东阳街道流窜到东兴街道寻找盗窃的作案目标,并在一自建楼楼下盗窃一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唐楚生 张冰纯

【通讯员】黄诗露 陈憧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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