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珠海市医保局获悉,珠海市2019社保年度学生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珠海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410元/年,人均财政补贴标准590元/年,医保费扣缴从7月开始,为了保障新社保年度医保待遇不受影响,请参保人尽快在缴费账户存足资金。
按照国家、省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9年7月1日起珠海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人均财政补贴和个人筹资标准同步提高40元/年。
调整后,学生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珠海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410元/年,人均财政补贴标准590元/年。
2019社保年度医保费提高的同时,待遇也同步提高。自2019年1月1日起,参保人补充医疗保险自付部分补偿、高额费用补偿、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的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80%,其中困难群体补充医疗保险自付部分补偿、高额费用补偿的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90%。
自2019年7月1日起,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中额费用门诊病种的药品目录按照珠海市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范围执行,意味着国家、省医保药品目录中3000余个药品(除外个别仅限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支付的药品)均纳入了中额费用门诊病种的支付范围。
截至2018年底,珠海市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60.32万人,其中学生和未成年人42.26万人,城乡居民18.06万人。
2018年全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住院待遇享受人次为7.11万,门诊统筹待遇享受人次为73.62万,门诊病种待遇享受人次为22.86万,医保统筹基金合计支出达6.35亿元。
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一览表
【记者】黄鹤林
【通讯员】杜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