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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珠海男童回家路上被碎砖块砸晕


飞来横祸,谁人之过?近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高空坠物致人受伤案件。8岁男孩陈鹏(化名),回家路上被陈珊珊家三楼掉下的碎砖块砸中头部,当场晕倒。因双方未能就后续事宜达成一致,陈鹏家人将陈珊珊及施工人员谢强(化名)告上法庭。

2017年8月8日,陈鹏走路回家经过陈珊珊家后巷,被陈珊珊家三楼掉下的碎砖块砸中头部,当场晕倒。经检查,陈鹏头部骨折较为严重,可能会留下后遗症。随后陈鹏父亲与陈珊珊一同到村委会协商后续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陈父认为,陈珊珊和谢强对该事件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二人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合计15493.5元。

陈珊珊则表示,陈鹏在受伤时是未成年人,在暑假脱离监护人游走,因此受伤,陈鹏的父母应当承担责任。她认为陈鹏父母和谢强应该各承担40%的责任,她本人承担20%的责任。

施工人员谢强表示,事发前,房屋外层的棚由被告陈珊珊负责搭建,自己并未预料会出现这种情况。

法院审理中认为,陈珊珊和谢强均有保障施工及施工现场安全的义务,两名被告共同过失的行为造成原告的损害,其应当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经核算,斗门区法院认定原告各项损失合计7278.5元,并作出判决,两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陈鹏7278.5元。该法院表示,如果原告今后发生了与本事故有关的其他损失,可另行向两被告主张。

【来源】南都珠海

【采写】朱鹏景 实习生 何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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