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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开发布会解读垃圾分类条例,单位违规最高可罚50万元


12月25日上午,珠海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度珠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工作安排。记者从现场获悉,目前全市1000家公共机构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横琴新区等5个垃圾分类示范区和2个示范镇街基本建成。《条例》正式实施后,若违反相关规定,单位最高可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

12月25日上午,珠海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度珠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工作安排。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王兆江介绍,珠海市正按“1+N”模式,全面开展横琴新区重点示范区建设,金湾区、高新区、万山区、保税区、香洲区梅华街道以及斗门区莲洲镇等6个示范区、镇街同步推进。“要因地制宜打造分类示范场景,如横琴新区打造全链条全过程垃圾分类闭环系统,香洲区社区垃圾分类、斗门区农村垃圾分类、高新区商业写字楼垃圾分类、万山区海岛垃圾分类、保税区和富山工业园企业垃圾分类独具特色。”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王兆江

其中,横琴新区39个办公区、17个居住区、24个公共场所、27个餐饮区等均已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比如新家园小区,在实行垃圾分类的过程中着重于硬件提升和美化环境,使居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垃圾分类带来的好处,对其他小区也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温卫军称。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温卫军

在香洲区梅华街道,辖区内130个住宅小区已全部完成宣传氛围营造、环保垃圾屋改造、分类垃圾桶设置等工作,124个小区启动分类投放工作。香洲区梅华街道办副主任丑晓刚介绍,梅华街道通过定时定点投放及楼层撤桶工作,促进居民的垃圾分类新习惯的自觉养成。目前,已有77个小区完成撤桶并点,41个小区实现定时定点投放。

香洲区梅华街道办副主任丑晓刚

“斗门区莲洲镇正在探索以‘定时收集、源头分类、并点撤桶、积分奖励、就近处置’五个环节为核心的‘五四三二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莲洲模式’。”斗门区莲洲镇副镇长黄静佳介绍,目前莲洲镇已形成1个精品村、5个示范村、24个普通村的梯队,已编制面向保洁员、儿童及领导干部的3种分类教材。

斗门区莲洲镇副镇长黄静佳

珠海还初步形成了垃圾全程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全市各区共配备可回收物标识运输车辆23台、有害垃圾标识运输车辆7台、厨余垃圾标识运输车辆48台、其他垃圾标识运输车辆370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苑平介绍,目前珠海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000吨/日,全面实现城乡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的处理目标。2021年底,珠海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约3830吨/日(实际处理能力达到约4430吨/日),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苑平

明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哪些亮点和重点值得关注?王兆江称,这是广东省第一部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的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不仅借鉴了广州、深圳、上海等大城市的做法,也结合珠海实际情况对相关要求进行了创新和优化,具有珠海特色。

其中,该条例提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行业管理的职责范围,即“管行业管垃圾分类”,还明确了住宅区楼层撤桶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的相关规定。若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单位最高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最高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家庭或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物业服务企业等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可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王兆江称。

【记者】刘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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