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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 | 珠海探索停车位供需“疏堵策”


8月24日,《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对《条例》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近年来,随着珠海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停车设施总量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停车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制约了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构建有序的停车环境,既是满足市民生活品质的有效路径,也是提升经济特区管理服务水平的实际需要。

《条例》将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梳理发现,新规从规划建设、路内停车、使用与管理、智慧停车、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对停车场建设与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挖掘城市现有停车潜力、提升停车位供给能力,一个覆盖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链条的“疏堵之策”将在珠海全面铺开。

一线走访▶▷

车位资源不足导致停车难

夜幕降临,位于香洲区港昌路的百合花园里,小区的路面车位已经全部停满私家车。小区业主夏女士驾车在小区内绕行数圈后,仍未找到位置停车,无奈之下只能离开小区将车开至附近商圈停车场付费停车。“小区的路面车位太少了,停在小区外的道路会被贴罚单,只能在附近商圈或周边小区找地方停车。”夏女士说。

停车难,很大程度是因为停车位资源的不足。记者走访香洲区多个小区发现,大多数老旧小区都会面临车位供需紧张的问题。此类小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建成时间长,小区内部规划设计过时,存在无地下停车场、停车位规划少等问题;此外,道路相对狭窄,也为小区车位改造增加了难度。

不仅是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的停车问题也是困扰车主的一大难题。吉大街道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老城”中心区的停车资源相对紧张,市民在吉大、拱北等片区出行办事往往是“开车十分钟,停车半小时。”

而随着珠海市私家车保有量增多,停车收费“水涨船高”,部分片区高企的停车费也成为车主出行要考虑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相较于市内的商圈4—5元每小时的收费标准,部分公共性的大型市民休闲场所成为车主吐槽的重点。“如珠海情侣路沿海滩一带极少公用停车位,周末跟家人到海边玩,周边各类停车场每小时收费10—20元不等。”刘先生说。

此外,随着停车供给量与需求之间的差距仍在进一步加大,由此产生了大量的路边违法停车行为,加剧了交通拥堵。这一现象在城市中心区和老旧小区周围尤其明显。由于城市中心城区一般汇聚了大量的机关、商业、教育、医疗等资源,交通需求十分集中,高峰时段交通拥堵愈发频繁。

事实上,加大公共停车位建设,已经纳入珠海市政府重点工作。

“根据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我们今年将统筹各区、各相关单位新建公共停车位5000个,截至6月30日已完成3556个。”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苑平介绍,目前工商大厦立体公共停车楼(停车泊位600个)正在积极开展建设前期工作;隧道北停车场(停车泊位360个)、隧道南停车场(停车泊位560个)、千帆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350个)、吉柠路停车场(停车泊位500个)等多个公共停车场正加紧建设。

此外,今年计划完成的立体停车场有城市客厅停车场(停车泊位417个)、城市阳台停车场(停车泊位302个)。新一轮的停车位建设有望缓解市民停车难的问题。

供给难题▶▷

建管并举聚焦破解供需矛盾

从政府层面,破解停车位供需矛盾,关键抓手在于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

珠海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雍灵认为,当前珠海的停车场建设管理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行业管理,链条部门职责不清;第二是停车位历史欠账较多,特别是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第三是停车资源内部挖潜不够,停车位利用率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珠海职能部门尝试从“顶层设计”做文章。

“从根源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政府层面涉及规划建设、营运、交通秩序等多个行政管理领域,加强政府统筹是十分必要的。”雍灵说。

根据即将实施的《条例》,市、区政府要建立起停车管理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责任落实。而从珠海市的实际管理需要出发,《条例》也规定了市自然资源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停车管理中的职责。

另一方面,《条例》调整了经营性停车场许可管理方式。据悉,早在2012年开始实行的《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就规定,经营性停车场开办单位,要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而主管部门对停车场用地和规划设置了严格的许可条件。

“我们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大量的调研了解到,不少公共停车场,因为达不到许可的条件,实际上都是普遍处于违规经营的状态。”雍灵说。

新《条例》将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规定经营者在依法办理商事登记、税务手续后,应当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办理备案。“一方面解决了实际管理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扩大了管理的覆盖面,为统筹利用好存量停车资源打好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珠海尝试通过推动平台管理与互联网发展,加快智慧停车工程建设,有效提高存量车位使用效率。《条例》特别设置了“智慧停车”的章节,对信息系统建立、停车资源普查、停车信息采集、停车信息保护等作出了系统性规定。

据悉,今年6月,公安交警部门已建成停车信息管理平台,目前已接入停车场230个、接入总车位数超9万个,主要功能包括电子地图展示停车场的位置及运行状态、停车场信息发布、停车数据研判等。

疏堵之策▶▷

鼓励专用停车场错时向社会开放

解决停车难问题,一个覆盖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链条的“疏堵之策”将在珠海全面铺开。

针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条例》提出,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时段性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方案。据悉,公安交警部门结合群众停车需求,已在道路内设置了5600多个夜间临时停车位,并配合相关部门设置了5951个咪表收费停车位。

于主管部门而言,更大的挑战来自《条例》实施后的落地效果。

“我们将综合考虑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等情况,确保落地效果。”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罗维雄说,市交通局将从三个方面增加停车供应。“一是在道路条件好、交通流量不大、路内停车对交通影响不大的路段,设置24小时停车泊位;二是在群众夜间停车需求大,且夜间停车对交通影响不大的路段设置夜间停车泊位;三是对群众停车需求大、在非高峰时段临时停车对交通影响不大的路段,采取设置交通标志的方式,允许车辆在非高峰时段临时停车。”

而《条例》中有关“错时共享停车”细规,也被业内认为是共享经济的一大亮点。

据悉,珠海将鼓励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放,收取相应的停车服务费。个人可以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停车场管理方或者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实行共享停车。

对于市民热议的停车费问题,《条例》明确,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提倡市政公园配建停车场等具有公益性质的停车场在特定时段实行低收费或者免费。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停车场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出具收费票据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拒绝支付停车服务费。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新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也将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配套需求。

刘苑平介绍,对于新能源车充电设施配套建设的要求,新建的住宅配建停车位应该按照国家的标准,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停车位的,必须配备公共停车场和充电设备,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当不少于总停车位的20%;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视情况配建,通过充电设施的施工图审查与规划验收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推广提供条件。

【来源】南方日报

见习记者 吴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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