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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根据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6月15日,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 “三个规定”“万长”进机关大宣讲活动。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本次宣讲活动以视频宣讲方式开展,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干部集中观看了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作“三个规定”宣讲视频,进一步学习领会了“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和处罚措施。

与会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此次宣讲对于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内涵要义,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将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将落实“三个规定”与落实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结合起来,绝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当好党纪国法“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

会上,与会纪检监察干部还现场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全媒体记者】魏丽文

【来源】客都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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