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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李丽萍:防溺水应成为全社会的“必修课”


正值夏季,天气炎热,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高发,近日,重庆8名儿童溺亡事件触痛全社会的神经,中华预防医学会伤害预防与控制分会主任委员、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李丽萍教授发出呼吁:防范溺水应成为全社会的“必修课”。

李丽萍教授在学术会议上发言。

李丽萍教授在学术会议上发言。

“溺水是我国全人群第四位伤害死因,14岁以下儿童的首位死因。据统计,中国每年有近7万人因溺水死亡,其中约六成为儿童,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有2—3个班级从我们身边消失。尽管溺水的发生率为仅为交通事故发生率的千分之五,但致死率却非常高,平均每十个人溺水就会有六人死亡。”李丽萍教授介绍称。

低发生率和高致死率的溺水伤害现状值得全社会的深思,李教授认为,可能受部分影视作品的误导,公众认为溺水者会在险情发生时大声呼救,然而这种认知完全是错误的。溺水者必须先保证呼吸,才能说话。人在溺水时,嘴巴会交替没入水中再浮出水面,中间过程会遭遇呛水,并没有时间呼气和吸气,更无法进行呼救。

溺水者也不会挥手求救。他们会本能地将手臂伸到两侧向下压,全身奋力向上,以使嘴巴露出水面保障呼吸,此时期待他们向岸边划水或往施救者移动是徒劳的。经过20—30秒的挣扎后,溺水者会沉到水中,因此早期发现并施救尤为重要。然而,施救也要讲究科学。

无论对于儿童还是成人,涉水施救都是不可取的。在8名儿童溺水事件中,当时1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其余7人前去施救,结果全部溺亡。当险情发生后,同伴首先应大声呼救,再寻找身边的漂浮物(如救生圈、泡沫、模板等)抛给溺水者。如果使用竹竿、树枝等物体施救,施救者要降低重心,避免被拖入水中。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直接伸手施救,这样往往会造成更多的伤亡。

“如果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已经停止了心跳和呼吸,要尽快进行心肺复苏。缺氧造成的脑损伤往往要比呛水导致的肺部和胃部损伤严重得多,因此我们主张‘心肺复苏’优先于‘控水’。”李教授解释,“溺水抢救的黄金时间只有5分钟,熟练操作心肺复苏是关键的‘救命法宝’,因此有必要在全社会普通公众中进行普及。”

针对如何开展预防工作,李教授也给出多方面建议,首先,可及性高的危险水域要设立禁入装置和警示标语,确有作业或活动需求的要配备救生设施;其次,监护人要加强儿童暑期监管,提高自身对溺水的甄别和救助技能;最后,儿童要主动报告水上活动计划并有大人陪伴,发生溺水事件时要科学施救,不隐瞒同伴溺水。

专家简介

李丽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汕头大学医学院伤害预防研究中心主任,MPH教育中心主任,兼任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中华预防医学会伤害预防与控制分会主任委员、《伤害医学(电子版)》主编、俄亥俄州大学医学院及国家儿童医院伤害研究与政策中心客座教授、国际刊物“Injury Epidemiology”编委、中国疾病负担研究专家委员会第一届委员等。

李丽萍教授。

李丽萍教授。

【全媒体记者】 宋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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