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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亲历者说丨孙良胜:特区立法权是汕头的比较优势


【编者按】

今年是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站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经济特区勇扛历史责任,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创造了不凡的业绩。汕头经济特区,是经济特区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40年来,一代代汕头经济特区建设者用智慧和汗水,为激情澎湃的“特区故事”写下了辉煌的汕头篇章。

即日起,南方日报推出“致敬特区40年 汕头再出发”系列报道,回顾改革开放历史进程,总结汕头经济特区发展经验,进一步讲好改革开放故事、特区故事,振奋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精气神。敬请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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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汕头向全国特招的第一批立法人才,孙良胜可以说是见证了汕头立法的发展。

说起当年来汕的情景,孙良胜仍然历历在目。“我是从法制日报上看到特区在招聘人才的,”他告诉记者,“当时我还在安徽,对汕头不甚了解,但特区作为改革开放的代名词、投资创业的热土、干事奋斗的宏大舞台,不自觉就让我怀揣上了对特区的美好向往。”

孙良胜。

孙良胜。

1996年,孙良胜来到汕头,这一待,就是二十几年。而数年来,孙良胜接连辗转于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汕头市法制局、汕头仲裁委员会几个部门之间,却始终没离开过汕头的立法工作。

孙良胜进一步指出,立法是一个重要的政治活动,地方立法即是地方重要的政治活动,因此,特区立法权的创新空间非常大,也非常重要。

据介绍,相比较大市立法权,特区立法权有着三大优势。一是在立法权限上范围更大,特区立法权基于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强调从特区的实际出发。二是在立法程序上更为精简,相关条例法规直接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三是在立法效率上更为高效,在特区范围内优先使用经济特区的法规。

“特区立法权,是汕头一个非常重要的比较优势。”孙良胜表示,过去的特区有着非常多的政策优惠,但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特区不再是“一枝独秀”的存在,全国各地都竞相“百花齐放”,得以快速发展。可以说,“特惠”已经变成了“普惠”。

孙良胜认为,在这样的大趋势下,利用特区立法权吸引投资、吸引人才、吸引各方面的要素集聚,打破机制的障碍,进一步推动汕头经济特区的发展,则显得格外重要。

策划:严亮 廖奕文

编辑统筹:赵文君

采写统筹:辛均庆 杨可

采写:蔡沚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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