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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到,潮安区祭扫群众需提前2天预约,内附联系方式!


3月29日,潮安区发布关于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要求全区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需现场祭扫的群众有条件地提供场所适度开放和便捷服务,落实实名预约、分时分批、控制人数、错峰限流,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

通告指出,即日起至4月10日止,凡需现场祭扫的群众,要提前两天向祭扫场所所在的殡葬服务机构提出预约,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按照当日实际承载能力的50%以内控制预约人数,实行分时分段祭扫。每天7:30—17:30共设置10个时段,每个时段为1小时。

3月28日,潮安区文明办和潮安区民政局联合发出2022年清明节文明平安祭扫倡议书,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通过防疫为重、文明祭扫;移风易俗、绿色祭扫;护林防火,安全祭扫;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弘扬文明新风尚,实现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目标。

附具体内容:

关于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为加强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提高群众防护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绿色、文明、低碳、节俭的现代殡葬祭扫新风,实现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的目标,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就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需现场祭扫的群众有条件地提供场所适度开放和便捷服务,落实实名预约、分时分批、控制人数、错峰限流,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0日止,凡需现场祭扫的群众,要提前两天向祭扫场所所在的殡葬服务机构提出预约,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按照当日实际承载能力的50%以内控制预约人数,实行分时分段祭扫。每天7:30—17:30共设置10个时段,每个时段为1小时。请广大市民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提前预约,错峰祭扫,减少人员聚集。其中:潮州市殡仪馆、潮州市永安陵园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公布电话进行预约,各镇(场)联系电话(附后);各镇(场)祭扫场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及便民服务措施,逐个场所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现场祭扫安全、平稳、有序。

三、严控上山祭扫,层层压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对农村分散墓地的祭扫活动,村民祭扫必须提前到村(居)报备,不得组织联宗祭祖、聚集祭扫及聚餐活动。

四、各祭扫场所入口(上山路口)均设置信息核验处,入场人员需出示与预约信息对应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测温、扫健康码、行程码,并仔细核验行程卡。14天内市外返乡人员需同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现场祭扫群众严格遵守各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全程戴口罩,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避免交通堵塞。

以下7类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祭扫活动,不得前往祭扫场所: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2)21天内有境外(不含澳门)旅居史人员;

(3)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驻留史、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的人员;

(4)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人员;

(5)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

(6)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但又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7)处于闭环管理期间的高风险岗位人员。

五、提倡参加现场祭扫的市民采用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方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禁止携带火种、火源进入祭扫场所;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物、抛洒祭品。

六、倡导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请广大旅外亲友暂缓返潮参与现场祭扫,提倡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通过粤省事“云祭扫”、“潮州市殡仪馆”微信公众号“云祭扫”模块)等文明简约、绿色环保的祭扫方式祭奠故人、慎终追远。

七、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积极响应殡葬改革号召,自觉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用实际行动引领和带动身边群众,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节日氛围。

特此通告。

潮州市潮安区民政局

2022年3月29日

殡葬服务机构预约方式:

殡葬服务机构预约方式  南方+ 纪金娜 拍摄

潮安区各镇(场)联系方式:

南方+ 纪金娜 拍摄

2022年清明节文明平安祭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清明时,祭扫先人寄哀思。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弘扬文明新风尚,实现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目标,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防疫为重、文明祭扫。疫情仍未根除,防控不能松懈。倡导不跨省异地祭扫;前往现场祭扫的市民应切实遵守安全祭扫相关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不聚集、不扎堆、少逗留,遵守防火安全和交通安全等管理规定。

二、移风易俗、绿色祭扫。百善孝为先,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老人去世后倡导从简办丧。倡导市民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环保的形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

三、护林防火,安全祭扫。自觉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带火种、火源上山祭扫,杜绝违规点香烛、烧纸钱、烧坟草;简化程序,减少停留,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四、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带头文明节俭祭扫,树立时代新风尚;自觉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践行者、引领者,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转观念、破陋俗、树新风,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良好祭扫氛围。

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保护环境,营造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的清明节。

潮州市潮安区文明办

潮州市潮安区民政局

2022年3月28日

【撰文】纪金娜 许钰敏

【通讯员】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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