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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2024年1月公开选聘区属中学校长、区教科院副院长5人


为加强高质量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福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近日,深圳市福田区发布《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1月公开选聘区属中学校长、区教科院副院长公告》。

包括选聘区属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4名、区教科院副院长1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1月25日,报名人员可登录福田教育网下载相关材料。

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选聘区属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4名、区教科院副院长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1月公开选聘区属中学校长、区教科院副院长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同等条件下获得以下荣誉称号或相当荣誉称号者优先: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含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获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省级(含副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以上的;

5.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线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5日。

2.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福田教育网——福田区教育局招聘系统,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3.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须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担任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班主任工作经历等);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任职经历文件和荣誉证书(扫描件,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荣誉证书);

(7)知情同意书(附件3)(本人签字扫描件)。

(8)个人履职及业绩报告(不超过2000字,电子版)。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初步筛选及资格初审

采用线上资格初审与面谈的方式。

1.资格初审

根据选聘条件、岗位要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和岗位条件人员进入线上面谈。请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系统-用户中心”自行查询是否进入线上面谈。

2.面谈

请取得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面谈。面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从面谈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面谈人员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考核人选。

区教育局在考核前对入围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符合公告及岗位条件的,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现场资格初审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如无合适人选,可取消本次相应选聘岗位。

(三)考核

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在考核成绩80分以上人员中依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依面谈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选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福田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招聘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匹配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及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批准1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深圳市及福田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人才奖励补助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对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福田英才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给予奖励补助。

(三)工作年限要求

聘用后须在福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

【整理】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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