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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112户纳税人被录入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让违法者寸步难行


记者近日从河源市税务局了解到,自《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实施以来,河源市税务部门严格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严查严惩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偷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截至今年5月,全市累计录入“黑名单”案件112户,公布并实施惩戒措施“黑名单”案件111户(其中1户只录入不公布),案件信息一经录入相关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将作为当事人的纳税信用记录永久保存。

税务人员上门向纳税人开展税收“黑名单”政策宣传。严舒婷  摄

据悉,纳税人一旦发生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偷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时,除按规定进行补税罚款外,涉及到的企业及法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等还将被列入税收“黑名单”。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将直接判为D级,受到被严格控制发票领用、从严办理出口退税、提高税收检查频次等惩戒措施。同时,违法信息会同步推送至公安、法院、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局等联合惩戒部门,税收“黑名单”人员将受到包括阻止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等共28项联合惩戒措施限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河源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大数据治税”及全社会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大环境下,纳税人一定要诚信经营,做到依法纳税。下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以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全媒体记者】黄敏立

【通讯员】贺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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