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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40斤证据材料!武江法院化繁为简促调解


因认为旗下分公司解散时部分资金未用于公司开支,未如实报账,总公司广东某科技公司与原分公司经办人员夏某发生纠纷,并诉至武江法院。庭前,夏某为自证清白,将40斤证据材料带到了法院。近日,法院通过“读懂”40斤证据材料,化繁为简成功完成调解。

据悉,先前广东某科技公司(下称总公司)因业务需要,曾在四川省成都市开设分公司。后因为经营业务调整,成都分公司于2017年底解散。

该分公司解散时,没有进行财务清算,亦未进行财务账簿交接,据此,总公司对分公司解散前部分资金用途存疑,并因此与原分公司经办人员夏某发生纠纷、对簿公堂,要求其退还结余款共计35万元并交还财务账簿、票据等。对此,夏某不服,认为其并未拖欠总公司结余款,于是在开庭前将所有财务资料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

庭前阅卷时,主审法官周慧结发现,该案纠纷涉及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具有时间跨度长、经济往来密切、财务资料繁杂等特点,良好的沟通更利于理清纠纷,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遂决定增加庭前证据交换环节,并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当天,庭前证据交换持续了整整一个上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借以专业会计人员的帮助,清楚梳理了分公司账目,将有争议的数笔款项范围缩小为一笔,并就夏某是否需要向总公司返还财务资料及所需返还资料范围这一争议焦点听取了双方的意见。而后,法官认为组织调解的时机已经成熟,遂通知双方于第二天下午到庭调解。

第二天,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由夏某将现金流水支出明细账及相关原始凭证交付总公司,总公司也同意不再向夏某索要结余款及其他资料,并当场进行交接。

因所涉财务资料多且繁杂,法官遂组织双方对材料逐一清点登记,经过近5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在晚上10点左右完成交接。

“原本以为这个案件要通过审计程序,至少大半年才能判下来,现在法官调解就解决了,可比原本预计的时间快多了!”当晚,原告代理律师向法官说道。

【记者】范永敬

【通讯员】刘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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