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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武江一女子为男友贷款,分手后他不肯还了……


恋爱期间,男女相互给付财物十分普遍。给付的性质可能是馈赠,也可能是借贷。出于对恋人的信任,借贷不打欠条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恋情生变,财产纠纷便有可能一触即发。

近日,潘某便因此将前男友告上法庭,诉请韶关武江法院判决其前男友程某履行还款义务。

据悉,二人相恋期间,因程某资金周转需要,潘某以个人名义在某网络平台上申请了一笔7万元的贷款。贷款发放后,潘某便将这笔贷款转到了程某的账户。而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潘某遂要求程某归还该笔贷款及利息。但此时的程某坚称这7万元是情侣间的赠与,拒绝归还。

庭上,潘某提交了其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程某曾与其协商如何代其办理贷款,并约定每月由程某归还分期款,证实了这7万元确是潘某代程某进行贷款而非赠与,潘某与程某之间形成实际欠款关系,程某对潘某具有还款义务。

庭后,法院结合庭上了解的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由程某在4个月内分期将上述贷款及利息归还给潘某,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据介绍,较普通借贷而言,情侣之间的借贷纠纷或具有一定“特殊性”,但因为情侣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身份关系,所以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无特殊影响。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法院会审查款项支付时间、项目、数额等法律事实以及款项支付目的、给付方式等细节,以此综合判断双方之间借贷合意的形成和资金交付的合理性,以确认是否构成借贷关系。基于此,借条、转账记录、款项用途等相关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法官建议:为能切实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合法权益,在情侣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时,还是要保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借条、转账票据等书面证据,并载明利息、还款期限、借款用途等事项,做到“明算账”“算好账”

【全媒体记者】唐音

【见习记者】叶志强

【通讯员】李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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