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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请叫韶关国家森林城市!


11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等26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韶关市名列其中,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再添一张亮丽的“国字号”生态名片。

韶关,地处南岭山脉南麓,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171万亩,森林覆盖率74.43%,森林蓄积量9652万立方米,反映森林资源的核心指标数据均稳居广东省前列。近年来,韶关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南岭国家公园、推行林长制为牵引,全面提升森林质量,积极探索林业资源资产价值化实现机制,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韶关样板”。

2018年,韶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获得国家林草局批复,正式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2019年在全省率先提出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战略决策,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聚万众之心,致力“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2020年8月,全市7个县(市)均实现了“创森”申请和总体规划的“双备案”,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双备案”的地级市……在“创森”的路上,韶关一步一脚印,稳步向前,让市民群众充分享受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带来的生态红利。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潘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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