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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无力还款,车辆会被拖走吗?


女子贷款24万元用于购买车辆,后续却无力偿还贷款,车辆会被拖走抵债吗?近期,韶关始兴法院依法审结这样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2022年,刘某为购买凯迪拉克牌小型轿车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申请分期本金24万元用于在某汽车公司处购买购车服务,并提供该车辆作为抵押物。银行依约发放贷款后,刘某如愿以偿买到爱车。然而2023年2月开始,刘某出现逾期,银行多次向其催收未果,于是诉至始兴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偿还信用卡借款本金、利息等合计22.97万元,同时请求对刘某名下凯迪拉克牌小型轿车经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自愿申领并实际使用该银行信用卡透支后,未按照约定返还透支款并支付利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等,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原告主张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违约金、利息等,符合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至于原告是否对被告刘某名下凯迪拉克牌小型轿车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案涉车辆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原告为抵押权人,故原告对案涉车辆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综上所述,始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清偿信用卡欠款共计22.97万元,原告对被告刘某名下凯迪拉克牌小型轿车拍卖、变卖后的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官说法

车贷是一种用车辆作为抵押物的贷款形式,一般情况下,贷款人与借款人会约定借款人在还清贷款之前,车辆的所有权归贷款机构所有或贷款机构对车辆享有抵押权。如果借款人长期拖延偿还车款,经办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及时归还欠款,法院可能会对案涉车辆进行强制执行并将车辆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用来抵偿欠款。在此提醒借款人,应当认真对待还款责任,按时还款,以免面临车辆被拖走的风险。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谢素芬 刘应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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