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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出事故,竟让妻子“顶包”?双双获刑


男子缓刑期间无证驾驶酿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竟还想着瞒天过海,让妻子为其“顶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近日,韶关浈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2022年6月6日清晨,潘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搭载妻子丘某某沿省道S246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河边厂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与在高架桥底避雨的吴某某、陆某某以及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一人受伤、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潘某某明知自己系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具有免赔付义务的情况下,仍指使妻子丘某某冒充驾驶员接受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的调查,并以此骗取保险公司886265.52元人民币的赔偿。2023年1月31日,经事故责任认定,潘某某对该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另查明,2022年3月1日,潘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某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同年5月10日被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浈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其明知自己系无证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具有免赔付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骗取保险赔付金,指使、伙同被告人丘某某编造虚假保险事故原因,致使保险公司被骗付赔偿金达人民币886265.52元,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及交通肇事罪;被告人丘某某在交通肇事案中为潘某某作虚假证明,其行为构成包庇罪及保险诈骗罪。被告人潘某某在保险诈骗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被告人潘某某、丘某某均有自首情节,且愿意接受处罚,对两名被告人可从轻或减轻、从宽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潘某某、丘某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对被告人潘某某撤销原判决宣告缓刑的决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丘某某实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此外,责令二人共退赔886265.52元。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陈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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